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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27 来源: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分享到:

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乐府公开办函〔2018〕1号)要求,我局紧密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涉及民生事项广、服务群众多的特点,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工作取向,认真贯彻落实《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分工的通知》(乐府办函〔2017〕37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的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当作一件大事、要事来抓,重点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等的信息公开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将其纳入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着力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一)健全领导机制,壮大主体力量。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信息中心为政务信息公开承办科室单位,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挑选政治素养高、文字功底好、工作敏锐性强的干部作为宣传员,负责收集、整理信息,在局办公室、市就业局、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抽调人员,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络舆情工作人员队伍,在全市人社系统建立宣传员、舆情监测员队伍,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二)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规范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制定《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部门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信息报送及宣传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政府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考核标准以及工作程序,激发行政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及时、高效地知晓政府信息。

(三)丰富公开载体,搭建“互联网+”全媒体平台。进一步做好局门户网站的改版升级工作,每周固定发布5条以上动态信息,丰富网站内容,开设“政策法规”专栏,全力抓好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通微信、微博推送人社新政策,每周固定发布2条以上微信信息,将其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此外,通过开展网络调查、参加海棠社区“网络对话”、“法律七进”、服务窗口派发宣传手册、公开热线电话,协同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等形式,强化政务公开、政策宣传、办事服务和互动功能,多种途径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对各类相关政府信息、法律法规、部门文件进行梳理归类。通过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政府信息526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54条,法规公文公告公示类56条,人才开发专栏97条,公共服务134条,专题专栏30条,其他类5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业务1条。

四、下一步打算

我局虽然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公开意识不够强、方式不够灵活、内容不够接地气等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增强公开意识。继续举办新闻宣传及公文写作培训班,积极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和人社法规专题培训,细化政策宣讲,增强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水平,进一步提升人社公共服务影响力,促进群众满意度提升。二是丰富公开渠道。在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平台和媒体的基础上,创新运用直播、H5图解、动漫、在线访谈、网络对话、召开新闻通气会等新颖的方式,扩大信息公开的宣传渠道,增加政务信息的知晓范围。三是完善宣传体系机制。认真制定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计划,进一步完善信息宣传制度,构建完善的政务信息公开体系。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重视舆情处理,充分利用海棠社区、局长信箱等互动交流栏目,拓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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