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提升社保管理服务水平,我局组织制定了《乐山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422402108@qq.com
2.通信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乐山市社保中心办公室,邮编:614000。
3.联系电话:0833-241779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7日。
附件:乐山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2021.12.07.docx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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