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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 - 信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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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地补偿方案
您好,我请问一个问题。我现年33岁,现在已经在单位参加了企业养老保险1年,如果农村征地,我还可以参加征地补偿养老保险吗?单位买的保险是否能跟征地的保险合并累加。如果放弃征地养老保险有没有什么补偿。谢谢
办理反馈

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新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相关政策规定,若您被征地,按规定应该被纳入社保安置对象。对征地时男年满16周岁至46周岁,女年满16周岁至36周岁的,原则上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政府逐年按照规定为其代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共计15年;如您在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按年凭缴费凭据申领缴费补贴,缴费补贴按代缴费额确定,缴费补贴和代缴费年限合计为15年。被征地前您在单位按规定参加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累计计算。

二、若需了解具体政策规定,请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政策法规”栏内查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

如您还有疑问,请咨询当地征地或社保部门。

感谢您的悉心提问,欢迎您继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保持关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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