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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社保补缴的政策
你好,我就是想咨询一个事情:我母亲已经缴纳社保10年了,还要5年才能缴纳满,但是我母亲现在已经57岁了(她以前属于农村户籍)。目前想把剩余的社保统一进行补缴,请问一下该如何办理?
办理反馈

网友:

你好!你提出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你的母亲在2016年按相关规定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初次参保时间为2010年。按现行政策规定,在《社会保险法》施行之日(201171日)前参保的,在满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的,推迟缴费5年仍然不足的可一次性补缴。针对你母亲的情况,建议持参保人身份证到市中区具体咨询。

已于2020618日下午14:00电话回复本人,本人表示满意。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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