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
工作动态 公告公示 政策法规 政务服务 预决算公开 行政权力清单
互动交流
意见征集 局长信箱 网上调查
局长信箱 - 信件回复
反映事项
农村户籍村民因耕地被占买的保险,可以和之前自己交纳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合并吗?
农村户籍村民因耕地被占买的保险,可以和之前自己交纳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合并吗?如果不能合并,可以把自己交纳部分取出来吗?因为自己购买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的耕地会被占,如果没有适当处理,是不是太吃亏了,农民挣钱太难了。请相关人员及时回复,谢谢
办理反馈

网友:

您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与你电话核实,你母亲尚在办理征地农转非社保安置手续,截至目前你的母亲已缴纳了10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现行政策规定,在办理了征地农转非社保安置手续后,将由政府逐年代缴至满15年,代缴年限与已缴纳10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合并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如您还有疑问,请拨打社保中心基金征缴科电话:2121796咨询。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01月05日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27018号
推荐使用IE11在1024*768分辨率下浏览本主页 建议或意见请直接联系我们 备案图标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
网站标识码:5111000005 投诉举报电话:0833-2094161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