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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 - 信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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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养老保险补缴事宜及退休办理
您好,我母亲于2009年开始参加职工养老,根据规定我母亲50岁后连续缴纳5年社保还不足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已在县社保局核实,符合补缴条件),本月我母亲满55周岁去社保局咨询后被告知今年缴费标准还没有出来,要等标准出来之后才能补缴。现有三个问题:1、养老保险是省级统筹,为什么省内有些市能按月缴纳,我市不能按月缴纳?2、今年缴费标准什么时候出来?3、按理我母亲应在满55周岁当月办理退休,次月也就是4月开始领取退休金,那现在因为缴费标准未出来,未能补缴及办理退休,那等缴费标准出来之后补缴费用再办退休,那这段时间的养老金能否补领?
办理反馈

网友:

您好!你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收悉,现回复如下:

1、关于缴费问题。目前,养老保险费的征收职责,已统一划转税务部门,在当年缴费标准未公布之前,参保人可按上一年度缴费标准缴费,待当年缴费标准出台后再按规定予以补差。

2、关于缴费标准问题。养老保险征收标准按全省平均工资的比例进行计算。全省平均工资由四川省统计局统一公布,公布时间通常为当年的6至7月。

3、养老金计发问题。在你母亲年满55周岁的当年,只需按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其养老待遇均从符合领取养老待遇的次月开始计发。

如您还有疑问,请拨打社保中心基金征缴科电话:2121796咨询。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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