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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10年新录用的检察系统公务员,还处于试用期阶段,在工作岗位上也称职,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我想放弃这个职位,请问:我是向单位自愿申请取消录用资格呢还是如同县委组织部门说的辞退我?但是我这种情况是不应该算辞退吧?如果自愿申请取消录用资格需要多少时间得到审批答复?结果怎样呢?盼复,祝身体健康,工作愉快,谢谢!
办理反馈
  按干部管理权限,检察系统公务员录用及转正、登记等相关工作由组织部门负责。因此建议相关问题咨询组织部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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