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19号)文件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以证书标注的批准日期为准),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按规定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的政策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以证书标注的批准日期为准)。因您取得的中级会计师证书属于专业技术类证书,且该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如专业技术类证书批准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所以您目前不符合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 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乐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科电话0833-212759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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