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相关要求,企业在职职工失业保险累计缴费12个月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可在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须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http://zscx.osta.org.cn/)中查询到所取得证书的信息。经社保系统查询,没有您的失业保险参保记录,故您不符合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对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可关注“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或通过乐山公共招聘网“网上服务大厅”(http://ls.sc91.org.cn/)实名注册后申领,也可以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乐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科电话0833-212759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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