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
工作动态 公告公示 政策法规 政务服务 预决算公开 行政权力清单
互动交流
意见征集 局长信箱 网上调查
局长信箱 - 信件回复
反映事项
咨询失业补助金的领取
你好,我在2020年11月5日申请过失业补助金,后来在2021年4月工作开始由单位购买了五险,现在在2022年11月我离职离开了单位,目前失业状态。请问还可以再次申请失业补助金吗,具体到哪里办理呢,谢谢。
办理反馈

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 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8)第五条规定:“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因您在2020年11月5日申领过失业补助金,所以不能再次申领。

  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乐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科电话0833-2127592咨询。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8日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27018号
推荐使用IE11在1024*768分辨率下浏览本主页 建议或意见请直接联系我们 备案图标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
网站标识码:5111000005 投诉举报电话:0833-2094161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