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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缴
本人女,生于1979年,现在44岁 于2008年在峨眉山市金陶瓷业工作2年,公司给我开通社保账户,只缴纳了工伤保险,2011年到2018年在一女装品牌店上班七年,老板一直没给我交社保。2019年到物流公司上班公司开始给我交社保。导致我到50岁退休时社保还差5年,这种情况我可以以单位未缴的方式,找单位补缴吗?
办理反馈

网友,您好!

您在局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规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在您退休之前,可要求单位为您补缴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具体经办流程请您向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详细咨询。谢谢您对社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拨打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电话0833-2101722咨询。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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