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查询。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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