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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转回个人购买的问题
尊敬的领导: 我原单位在成都双流县买的保险,户口是乐山市五通区农村户口,住乐山,我辞职后暂时不工作,现在需要个人继续买保险(包括养老、生育险和医疗险)。 1、请问我现在转回五通还是乐山,每月应缴多少费用? 2、现在说乐山的基数比成都高,转乐山还要多缴费才能转是这样吗? 3、我现在个人买保险(养老、生育、医疗),如果以后找到工作还可以转到单位继续交吗?关于医疗险: 1)、我转回来后以前在成都买的余额还可以继续在乐山使用吗?谢谢!
办理反馈

王智芳同志你好。现将你来信询问社保转回个人购买的问题回复如下:首先应将你在双流县参保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回户口所在地五通桥区,并以个体身份继续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生育保险只能在单位应聘后以单位形式才能参保。第二,2012年城镇职工养老最低每月缴纳379.40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每月缴纳159.00元。在转移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全省统一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一年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2012年最低为1897.00元),若低于应按规定补足后转移,不存在乐山最低缴费基数比成都最低缴费基数高的情况,全省都是一样的。第三,你以个体身份参保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与以后在新应聘单位参保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包括以前在双流县参保的)前后合并累加计算,至于你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余额会按规定同年限一并转回,可以继续在乐山市境使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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