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
工作动态 公告公示 政策法规 政务服务 预决算公开 行政权力清单
互动交流
意见征集 局长信箱 网上调查
局长信箱 - 信件回复
反映事项
谁来过问我的失业保障?
至今深刻体会到一句话:“保险,交钱容易,领钱难?然而还是共产党的社会保险,都这么难! 从2012.6.1在成都温江失业,经过多方联系,多亏省上失业处老师协调,终于在2012.10.8失业金转移到了我的户口所在地——乐山就业局。 乐山就业局给了我一份“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审核表”,让我到公园里人力资源那办理失业金,但那边要我提供失业证。 10月12日,我第2次到市中区就业局(我户口乐山市中区),准备了一叠资料,包括社区盖章的“失业登记表及证明”。今天从早上就开始下雨,一直都没有停过,我骑车10多公里满脸的雨水到了就业局失业证办事人员那里,结果第一句话就是,“这些外地转回来的,烦得很”,总之很不顺利的,要我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我户口是2011.8.29从眉山仁寿龙正转过来)的未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的情况说明,结果联系仁寿就业局,对方说没有出过这种证明,还有就是要乐山的就业局出具公函过去,然而乐山办失业证的人员不予以理会。 联系乐山就业局的—2127592,然而从11:00一直拨到14:30,一直都是“在通话中”。我本想等领导开会出来希望予以协调,他们说会开完了就说,让我稍等,然而会议结束出来,我还没有来得及跟上,就全部上车赶着去吃饭,还说“你今天来得不是时候”,我怎么知道就业局的今天要赶着吃饭呢! 就业局这么大帮人,谁会来过问老百姓的失业?试问一下各位共产党政府的功能领导们、办事人员们,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就是如此的吗?那些法律法规就是如此贯彻执行的呀?通过这5个月办理失业金的过程来,体会到的就是二个字“推”“拖”。 社会保障,功能人员如此,一句空话。若等着这钱过渡,那不早饿死了。
办理反馈

    我市失业职工所反映问题“谁来过问我的失业保障”来文已收悉。经我局调查核实,按《社会保险法》、《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失业人员应办理失业登记后才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而该职工于2012年10月15日在就业失业登记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时,因手续不完善未及时办理到失业登记,后经我局失业保险科工作人员积极与就业失业登记部门接洽联系,为该职工及时进行了失业登记,并已于当日在我市失业保险经办窗口为其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符合失业保险办理程序。特此回复。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23日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27018号
推荐使用IE11在1024*768分辨率下浏览本主页 建议或意见请直接联系我们 备案图标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
网站标识码:5111000005 投诉举报电话:0833-2094161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