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
工作动态 公告公示 政策法规 政务服务 预决算公开 行政权力清单
互动交流
意见征集 局长信箱 网上调查
局长信箱 - 信件回复
反映事项
父母养老保险
我父母是农村,分别55和50岁,之前没有购买养老保险,请问可以购买职工养老保险吗?如果不能的话,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话,可以补齐之前的年限的费用吗?
办理反馈

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局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规定,男年未满60岁、女年未满50岁,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可按个体参保人员缴费规定缴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请根据你父母的情况,可选择参加相应的企业职工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前期我们的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与您作了沟通,并回复了相关问题。若您还需详细了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可向您的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进一步咨询。

    感谢您的悉心提问,欢迎您继续对社会保险方面的问题保持关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4日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27018号
推荐使用IE11在1024*768分辨率下浏览本主页 建议或意见请直接联系我们 备案图标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
网站标识码:5111000005 投诉举报电话:0833-2094161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