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
工作动态 公告公示 政策法规 政务服务 预决算公开 行政权力清单
互动交流
意见征集 局长信箱 网上调查
局长信箱 - 信件回复
反映事项
社保转出
我2005年在乐山买的社保,2006年离开乐山到成都工作,由于当时没有把社保转出来,我于2006年在成都购买社保了.请问我还能把以前在乐山购买的社保转到成都吗?如果可以需要些什么资料,谢谢!
办理反馈
男性未满50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的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可以申请随就业地的变动而变动(转移)。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需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在原参保地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并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将此凭证带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完成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的人员,流动到非户籍地就业参保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原参保地不转移。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09月09日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27018号
推荐使用IE11在1024*768分辨率下浏览本主页 建议或意见请直接联系我们 备案图标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
网站标识码:5111000005 投诉举报电话:0833-2094161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