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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 - 信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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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养老保险计算问题
局长: 您好!我想了解下关于自己养老保险的问题,我不知道自己养老保险是不是算得有问题,我是在杭州余杭区交了8年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回来的,转回来自己继续缴纳,去年12月终于办理了退休,但是当自己拿到退休工资的时候傻眼了,自己只有1000的退休工资,而在杭州余杭像我一样这样缴纳的退休金能拿1700到1900的养老保险,我也看了一下四川和杭州的平均工资计算基数金额相差很小,不知道问题出在哪,怎么我的保险就差了那么多,心里很疑惑,请领导体谅劳动人民忙忙碌碌几十年,终于盼到的养老保险是这样的结果,麻烦领导帮忙查下是不是算错了,差别那么大的问题在哪里?
办理反馈

网友: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提出的问题,我局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从20056月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811月在夹江县退休,缴费年限15年,缴费指数为0.6,其初始养老金为1001.8元。根据川劳社发〔200617号、18号文件的规定,参保人员养老金的计发受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累计缴费年限、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个人账户存储额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目前全国各省、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不尽相同,不能简单的进行对比。

    相关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19326上午与您进行了沟通和回复。感谢您的悉心提问,欢迎您继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保持关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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